第150章 锁定凶手,打赌



C5组长,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马表示自己马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下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口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强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进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强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这种强光手电筒,属于警用器械的一种,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长,材质还更加的坚硬,灯头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眼,足以保证照到人眼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么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射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出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下意识遮挡,并且不知道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么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么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专业的使用习惯、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妓女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妓女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干净利落杀死十名妓女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个契机,实际上,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我明天也会将调查精力放到风化组那边,毕竟普通人,可没有那个实力,两天时间,就杀掉十名妓女,关键还能准确卡在她们下班的路上,避免遭遇目击者。”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边监控不是很普及,只要熟悉环境,然后看到有人落单,出手后马上离开,难度真的不高。

    但精准选中妓女,还在短短两天之内,一天五个,两天十个,全部选在受害者一个人下班回去的路上出手,难度就不小了。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作为一名亲身实践过几次的尸检官,布莱恩很清楚整个杀人过程中,前期的调查跟踪,反而是最耗费精力的。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