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有的救(求订阅!)



为了能邀请林锋出演《诛仙》,欢瑞也是煞费苦心了,姜磊也给林锋争取了不少优惠条件,

    “还有你的经纪合同,不是五年吗,合同期第一年,  30%作为佣金,后四年则是20%作为佣金,

    这个我给钟总也争取了,只要你答应出演《诛仙》,后三年直接改成10%作为佣金,

    当然,你即便不出演《诛仙》,我也会帮伱争取的,毕竟你的经纪合同也要跟你的咖位相匹配起来的!”

    姜磊这么一说,林锋有点心动了,除非林锋自己现在独立出去,成立自己的工作室,

    10%的分成就已经是经纪公司的极限了,只要天王巨星影帝影后才能享受的待遇,欢瑞能提前主动提出来,这点真的很不错。

    林锋倒不是很在乎这些钱,关键欢瑞这个态度非常让人暖人心,何况林锋本身就是个非常感恩的人。

    姜磊接着说道:“这是我们欢瑞的诚意,而且我们也都明白现在欢瑞已经满足不了你的发展需要了,

    只要你想解约,有的是大型经纪公司接受你的,而且像你这些的顶流明星,早晚会成立自己的工作室。

    所以我们欢瑞干脆一步到位,只要你出演《诛仙》,后续三年你可以成立自己的真正工作室,我们是不会设置障碍的,

    当然,你的经纪合同还得继续执行,毕竟欢瑞还需要你这个金字招牌。”

    欢瑞也是仁至义尽了,特别姜磊对自己真的很不错,林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姜哥,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些,钱对我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我要的是绝对自由,

    就是想拍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不想再重复,这样吧,给我点时间,我再考虑考虑。”

    这次林锋没有说死,毕竟欢瑞态度非常诚恳,但这却不是自己接受的理由。

    而这些已经是欢瑞能拿出来的最好的条件,还不能打动林锋,姜磊也是没啥办法,最后他直接豁出去老脸说道:

    “林锋,我从来私人感情上求过你,你就看在我的面子,帮欢瑞这一次吧,

    主要我不想让那些为这部戏的默默工作的二三百人的幕后工作者失望,

    从年初开始,他们已经为这部戏付出了巨大劳动了,很多人都指望《诛仙》这部戏呢,

    而且不满你说,我本身就是《诛仙》书粉,这是我第一部认认真真看下来的网络小说,

    张小凡、陆雪琪、碧瑶,这些人物我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呢,不然我会让欢瑞提前把《诛仙》版权买下来,

    我心目中的‘张小凡’就是你林锋,别人演,我还真不放心,你演,我就放心了。

    所以,就当我求你,给我这个面子,你就出演《诛仙》吧。”姜磊说道最后,真的只用恳求的语气了。

    如果别人这么说,林锋还不当回事,但姜磊这么说,林锋就不得不多考虑这些了,

    姜磊对林锋有恩,一开始就是因为他的大力邀请,林锋才加入的欢瑞的;

    还有那份带有“绝对自主权”的“A+”经纪合同,也是姜磊给林锋争取的;

    包括后来让林锋一夜飞升的《古剑奇谭》,姜磊也在背后给林锋出过力,

    可以说,没有姜磊,就没有现在的林锋,而且现在的《太阳的后裔》《少年的你》,姜磊也都出了不少力。

    林锋可以不在乎其他人,包括欢瑞高层领导,但不能不在乎姜磊的感受,

    林锋稍微想了想,就表态道:“姜哥,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给你个面子,答应出演《诛仙》,不过你要答应我两个条件。”

    “行,只要你出演,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姜磊爽快的答应道,别说两个条件,三个、四条条件都可以。

    其实前世《诛仙》成绩还算不错,是成为2016年第一部网络播放量破200亿的电视剧,如果是其他电视剧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绝对能烧香拜佛了。

    只是“诛仙”这个IP太大了,大家对它的预期太高了,它远远没有达到人们的期望,都没有《古剑奇谭》《花千骨》所取得的成绩好。

    而《诛仙》最让人诟病的就是剧情魔改太严重,很多设定都严重不符合原著啊,

    特别还加点了“碧瑶”和“林惊羽”、“陆雪琪”和“曾书书”感情纠缠,

    改编没有错,但起码得符合原著设计啊,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情戏有吊用,这简直就是喂屎啊!

    这么改编又让“凡雪cp”“凡瑶cp”咋想呢,直接打原著粉的脸啊,甚至还是按在地上摩擦啊!

    还有女主角的设定,其实《诛-->>